【佔中裁決】政府採高刑罰普通法檢控 湯家驊:罰太低或引不滿

湯家驊(小圖)認為,判決證明法官中肯,不受政治立場影響。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昨分別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湯家驊認為,判決證明法官中肯,不受政治立場影響。 湯家驊提及律政司選擇刑罰較高的普通法檢控,他認為是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他強調,如果選擇的控罪有問題,法庭會提出。 至於控罪刑罰是不是「太高」,湯家驊則指,視乎你「站在那一邊」。他說,公民抗命本來是違法,佔中是香港最大型的違法運動,刑罰太低可能引起部分人的不滿。 湯家驊又指,佔中是否公民抗命的爭議性不大,而「公民抗命」本來是違法,用這個作為抗辯理由存矛盾,不過,他指作為求情理由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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