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裁決】求情冀考慮同期執行判社服令或緩刑 陳淑莊: 所失不值一提

陳淑莊求情冀法官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九子昨被裁定罪成後,辯方今天繼續求情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陳淑莊求情時指,陳淑莊被裁定罪成的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均是在同一時間發生,故希望法官考慮刑罰同期執行。 而香港並沒有相似案例作參考,故會參考外國案例。王大狀建議法官採用最輕的刑罰,皆因有否任何人因為陳淑莊的「煽惑」而長期留在長達79的佔中運動仍無從考究。 王大狀指法官不能忽視有一定人數的示威者持續佔領的原因,包括媒體報導的傳播及本身想爭取民主及真普選的人士到來支持。王大狀指如陳淑莊被判監長於一個月,她或會流失其立法會議席,故冀法官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王大狀續指,公衆秩序受到擾亂,其中一項潛在因素是警方控制場面不力,又形容本佔領行動就如令社會「上了一課」。倘若警方當晚控制措拖足夠,王大狀相信,公衆妨擾不會歷時79日之長。王又提醒法官不要忽略控方延遲起訴各被告,控方於事發後三年,即2017年才拘捕陳淑莊和其餘被告。 王大狀又呈上陳淑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陳信中對自己能夠為家園付出感到榮幸,又指她「所得到的一生所用,失去的不值一提」,至今對自己的行為無悔無憾。 陳淑莊陳情書內容: 我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有幸能夠在自己的崗位,為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Tanya Chan Submission] I was born and raised in Hong Kong. I feel honored and fortunate to have worked and contributed myself to Hong Kong in my own position. What I received was good enough to use in my lifetime; what I paid was not worth mentioning. I have lived my life without regrets nor resentments, but only infinite gratitudes. 法庭記者:劉曉曦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