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對官員以「社會事件」形容前年事件感到反感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議員何君堯詢問她作為政府的法律顧問,會否為前年發生的事定性,應稱為「黑暴」還是「社會事件」。他說,如果只是普通社會事件,就不會有國安法出台,議員們都稱作「黑暴」,他對官員仍說「社會事件」感到反感。 鄭若驊回應,在2019年的事件,從不同案件已清楚知道有街頭暴力、暴動、非法集結等,如何稱呼對法律工作都不會有變,不同意這是法律意見問題。她說,可能在2019年時,有些合法及和平的討論與示威也不出奇,要每件事件單獨去看,如何稱呼事件不影響法律決定,最重要是維護法治,依法行事,不是如何去稱呼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