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田開槍案】被控圖劫內地男100萬財物 6被告不獲准保釋庭上冷笑

案發當日,警方制服數名疑犯。

星島日報報道】何文田常樂街日前發生警員開槍案,事件中共拘捕7名年約20至27歲、擁黑社會背景的男子,同控以一項串謀搶劫罪,今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人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至明年1月30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中一男另涉下週二一宗區域法院案件,故獲批出提犯令。控方亦透露眾被告疑與本週日土瓜灣劫金舖案有關。 各被告依次為:無業的王承志(27歲)、貨車司機蘇嘉俊(21歲)、無業漢鄭子鍵(20歲)、貨車司機吳聯傳(26歲)、無業的余鑫健(22歲)、無業漢黃歲彰(25歲)、無業漢周信發(25歲)。他們今毋須答辯,控罪指,七人涉於今年12月3日,在紅磡某處串謀搶劫一名不知明而身懷100萬港幣財物的男子。 控方透露,眾被告疑事先得悉一名內地人將身懷巨款於上述地點出現。警方於下午約1時接到情報,遂到場截停一輛的士及私家車後,惟他們疑企圖突圍逃走,一名警員隨即擎槍、另一警員開槍打向私家車,擊中車頭玻璃旁鐵柱,眾人最終被制服。 警方其後證實的士為失車,並於兩車上搜出真假車牌、3把牛肉刀、2把開山刀、3尺長的鎚仔、螺絲批等物。鄭子鍵亦遭搜出一車匙,且於旺角發現該車輛,車上亦存放類似工具。 王及蘇透露律師投訴,警方使用不恰當武力制服,徒手擊頭2至3下、大腿共4至5下,亦指責其「屈打成招」。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一解釋拒批保釋理由時,數名被告冷笑一聲,嚴官遂斥責「我唔認為有幾好笑,呢單係相當嚴重嘅案件。」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3:08 更新時間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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