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舍被擅自改為動物骨灰龕場 負責人興訟要求取回物業

【on.cc東網專訊】西貢井欄樹慈蔭精舍原本是佛門清淨地,但精舍負責人將管理責任交予「香港愛護老人協會」看管後,發現舍內竟然開設動物骨灰龕場做生意。精舍負責人前年入稟區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佔用者再進入精舍範圍,並要求佔用者即時移走骨灰龕及交還物業。案件今天(13日)移師到東區法院大樓開審,原告供稱她把精舍交予「香港愛護老人協會」看管,一直以為對方是慈善組織,直至其律師查冊時,才發現根本不存在這個組織,並指不希望有人用精舍牟利。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7日)作結案陳詞。

原告是慈蔭佛堂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余力維、江凱嵐、未獲授權而佔用慈蔭精舍的人,以及順裕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各被告今日缺席聆訊,並致信法庭表示身處外國,因疫情問題而未能回港。原告則堅持開始審訊,並獲法官批准。

入稟狀指,原告的多名始創人於60年代獲政府批地,在井欄樹龍窩村興建慈蔭精舍,供佛門弟子及年長會員居住,並僱用一名黃姓男子管理及照顧各人起居。後來精舍各人陸續老去,原告的董事因信任黃,於2008年後亦鮮有到精舍視察。但2年後發現黃擅自將慈蔭精舍作商業登記,並容許由各被告管理精舍。

精舍負責人曾玉標(譯音)供稱,2010年慈蔭精舍新建骨灰龕場,他上門查看時,發現有十多個骨灰龕位,附有狗隻照片及名字,便猜到有人打算用精舍牟利。惟原告一直找不到首被告對質,他曾找上精舍,當時有看更拖狗要求原告離開。另一名負責人黃碧君(譯音)則指稱,被告一方作失實陳述,如「香港愛護老人協會」根本不存在,並指他日回復精舍,只用作慈善、招呼老人及拜佛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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