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升學、專才入境等「潛在永久性居民」可獲半額消費券 「意圖永久離港者」不得領取

來港升學、專才入境等「潛在永久性居民」可獲半額消費券 「意圖永久離港者」不得領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3 日)下午見記者,公布消費券第二階段詳情,宣布若市民是「有資格」成為永久性居民,例如來港專才、企業家或來港升學人士,是次消費券可獲半額,估計佔 30 多萬人。

他亦宣布,若市民已經永久離開香港,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均不會獲得消費券。他解釋,若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今年 6 月 12 日期間,沒有特別原因而長期不在香港,「如果讀書海外求學,工幹有合理原因,雖然唔係香港都可以拎,冇特定原因會視之為不符合資格。」

同時,若曾以永久性離開而提早申領強積金,亦不能領取今次消費券。

他又補充,政府亦會檢查市民的身份證是否由本地簽發,或審視其他證據或資料,令政府相信該人士可見將來無意返回香港,亦不得領取是次消費券。

被問及如果核實已登記人士如果核實是否離港,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指,承辦商會負責抽查,所有人登記人均有機會被抽查,若被抽中,承辦商會要求他提交證明文件,以核實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