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不安全美白潤膚霜零售商判監2個月緩刑1年兼罰款

一名零售商東主因供應不安全及未有遵從消費品雙語警告規定的美白潤膚霜 Apotex BioClear ,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1年及罰款2000元。法庭下令涉事零售商東主,需要向政府賠償檢測及相關費用約34000元。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指市面有懷疑不安全美白潤膚霜出售。海關人員隨即巡查,從一間位於中環的零售商試購涉案的美白潤膚霜,並於其後行動中再從該零售商的店鋪內檢取共133支同款美白潤膚霜。 經安全測試後,證實該款美白潤膚霜含水銀成分達百萬分之11000至18000,超出相關化妝品衞生標準上限達11000至18000倍,違反《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 該款美白潤膚霜亦未有於包裝上標示中文及英文的雙語警告或警誡字句,違反《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