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稱逃犯條例目的將反對派移送內地 黎智英指價值觀站在美方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審訊今(22日)踏入第123日,黎智英繼續自辯,並接受盤問。黎智英承認,曾公開同意修訂逃犯條例的目的,是將反對派移送內地。黎智英否認屬誤導,提到百萬人參與反修例遊行。法官則說,百萬人被誤導也是有可能的。
2019年7月初,黎智英跟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及後,《蘋果日報》刊登報道,提到黎智英在會面中表示,美國可以制裁有份鎮壓和打擊這次運動的香港和內地領袖。黎智英庭上承認報道無錯,他確有在會面中談及制裁。同月10日,黎智英在保衞民主基金會(FDD)活動中,着美國在這場冷戰中,利用道德權威打勝仗,謂這就像對手赤手空拳上戰場,而你卻擁有核武器,可迅速解決對方。黎智英今重申,核武器只是用來比喻道德價值。法官質疑,觀眾單聽發言,如何得知屬比喻?這似乎並不清晰。
黎智英強調,在價值觀層面,他站在美國一方,而中國共產黨是其敵人;但他對中國沒有憎恨或厭惡。活動發言期間,被問到逃犯條例修訂是否實際上跟殺人犯來港與否無關,而是特意設計,目的是把北京政府的反對者移送內地;黎智英同意說法。控方問,黎智英是否誤導觀眾?黎指他同意殺人犯移交只是藉口,又提到有百萬人遊行反對修例。法官指,不能排除百萬人也被誤導,因為他們他讀同一份報紙,相信黎的講法。黎智英回應說,他的影響力沒這樣大。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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