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金林遇襲案次被告罪成囚兩月

北區區議會副主席侯金林。

兩名男子於上年9月初涉嫌在上水廣場小巴站外襲擊北區區議會副主席、民建聯的侯金林,案件今於粉嶺法院提堂,裁判官吳蕙芳斥事件是「兩人共同行事是有預謀」,次被告判以普通襲擊罪成,即時入獄兩個月。 案情指,次被告羅卓義(21歲)在上水龍琛路小巴站對開,手持一杯黑色油漆,潑向當時正在進行地區工作,監察小巴班次情况的侯金林,侯頸部和身體均有黑色油液。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