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作出判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三時會見傳媒,預料回應有關判刑。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作出判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三時會見傳媒,預料回應有關判刑。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 至於從犯證人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on.cc東網專訊】今日(18日)早上11時09分,一名女子報案,指姓鍾(37歲)兒子在天水圍天耀邨耀民樓住所單位內暈倒。救護員接報到場,經檢驗證實男子已氣絕,警員正了解事主生前狀況,遺體稍後由仵工舁送殮房。
元朗發生搶劫案。昨日(17日)下午1時27分,警方接獲一名63歲姓陳男子報案,指在同樂街2至8號金寶樓一單位內,遭一男一女搶去一條價值2.5萬元的金鏈,他追截無果,賊人逃去無蹤,警方正翻查附近閉路電視調查。 據了解,該名63歲男子途經同樂街時遇上一名女子,被對方兜搭邀請與一同上樓進入房間,女子為事主脫衣期間,突搶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本港收到澳門有大學報告發現有人以虛假中學文憑試DSE成績報名澳門科技大學,經香港考評局核實後,發現20多名學生懷疑持本港文憑試虛假成績報讀,當局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隨後公布,澳門科技大學透過向香港當局核查,發現24人持假學歷,最新消息指他們均為內地學生。 認從未應考文憑試 犯罪集團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 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有意暫定在後日判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警方已經加強部署及佈防。 在法院大樓外的行人路旁,放置了鐵欄,亦有大批備用的鐵馬,現場見到警方裝甲車「劍齒虎」。 47人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早前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全部定罪被告今年9月完成求情。 法庭早前裁定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
【on.cc東網專訊】40歲男子程冠強11月15日晚上於荃灣沙咀道最後露面後便告失蹤,其家人11月16日報案求助。任何人如有該失蹤男子的消息或曾見過他,可與執法部門聯絡。<br/> <br/>該男子身高約1.7米,體重約54公斤,瘦身材
一名港人涉嫌借出身份證及其銀行戶口予他人,讓他人在港從事非法工作及領取薪金,因洗黑錢及非法轉讓身份證,被入境處拘捕及檢控,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監15個月。 入境處早前進行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在一間餐廳內拘捕多名涉嫌從事清潔工作的逾期逗留外傭。調查發現,被捕外傭均在應徵時使用他人的身份證,同時亦借用身份證持有人的銀行戶口領取薪金。每個月領取薪金時,身份證持有人會提供自己的提款卡予外傭從戶口提款,然後收取約2000港元作為報酬。 其中一名身份證持有人的配偶為一名持有「行街紙」的人士,有關人士在港期間,亦以他人身份證從事非法工作及借用該身份證持有人的銀行戶口領取薪金。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明知而非法轉讓其身份證予他人,並提供其銀行帳戶以領取薪金。 入境處表示,行動至今已拘捕超過20人,當中涉及處理的薪金接近250萬港元。涉案的5名非法勞工較早前已各被判監12至15個月。而同案另一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早前亦被判洗黑錢、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及非法轉讓身份證等8項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6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同案其餘被告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最重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多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譚得志、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另外,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以及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名罪成被告中有41人被裁定為積極參與者,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其中刑期最重的被告鄒家成,法官指他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較其他初選候選人的被告更加積極。 至於被告楊岳橋,法官認為他具領導地位,判監5年1個月;而不認罪、不求情的被告何桂藍,判監7年。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人原審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由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4名從犯證人包括「 35+」計劃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參與計劃的林景楠,先後在庭上作供。控方指,戴耀廷在報章刊登文章,發起「真攬炒十步」,目標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得到立法會主導權,否決政府提出包括財政預算案,甚至最終令行政長官辭職。 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控方在求情階段陳詞,認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列明的刑期分級制及判刑下限適用於本案。 大批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取籌旁聽。法院外圍一帶加強保安,有身穿避彈衣的反恐特勤隊員在法院外圍巡邏,亦有警員帶同警犬巡查。另外,「劍齒虎」裝甲車亦在場戒備,所有進出法庭的車輛均需接受安檢。
【on.cc東網專訊】昨日(17日)下午2時11分,文青打卡熱點西營盤忠正街「藝里坊」一間與手錶商合作的店舖,職員發現店舖閘門被撬毀,店內一批展示的7隻古董手錶、6隻新款手錶被賊人偷去。另外,小量紅酒與現金不翼而飛,總值約6萬港元,遂報案求助。
【Now新聞台】28歲男子涉嫌新冠疫情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破壞社區檢測中心及襲警,他否認3項煽惑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罪指被告梁凱富在2022年2月期間,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警務人員及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摧毀或損壞社區檢測中心。他否認3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在通訊軟件Telegram的群組留言提及襲警殺警,又指如有人炸毀檢測站,會給予50萬元,明顯涉及非法煽惑。而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患有自閉症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將會傳召多名證人,包括被告母親及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要聞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判詞指出,本案涉及串謀控罪,因此《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處罰類別並不完全適用,但可用作參考。判詞說,《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與本地法律銜接並兼容互補,故法庭在處理這問題時,本地的判刑法律原則適用。法庭應確保《國安法》中訂定罪行的條文,以及本地普通法的判刑原則均可發揮效力。法庭在界定案件情節輕重時,重要的著眼點是犯案者的行為,及所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和可能影響,但不應依賴內地法庭的判刑例子。 判詞說,部分被告以罪行的「不可能性」為求情理由,法庭考慮過案中證據後,拒絕接納辯方認為謀劃必然失敗、因此應從輕處罰的說法。至於以「對法律無知」作為求情理由,法庭接納這對部分被告適用,但被告戴耀廷及楊岳橋顯然並非如此,因為兩人均是律師,而且在推進實行謀劃時堅定不移。至於在書面或口頭陳詞及求情信中,均沒有指自己「對法律無知」的被告,法庭認為這是他們的知情決定,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今日判刑,其中35+計劃組織者、第二被告區諾軒判監6年9個月。 區諾軒被列為案中4名「首要分子」之一,法庭認為他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與首被告戴耀廷或多或少是一樣的,他由起始階段後已參與初選計劃,雖然他不及戴耀廷激進,但考慮到他在案中的角色,仍然要以15年為量刑起點。 判刑理由書提到,區諾軒同時是本案的從犯證人,他的證供對拼湊案中所有證據十分重要,為法庭提供了案件的全貌,獲扣減50%刑期,加上區諾軒在內地以及本港官員給予警告後,及早從初選計劃中抽身,更接觸另一被告趙家賢游說他退出計劃。另外,法庭亦考慮到被告對法律的無知以及他過去在公職上的貢獻,決定給予區諾軒額外5%刑期扣減。 減刑後,區諾軒被判監6年9個月。
日本神奈川縣橫濱市及東京都町田市,今早在短短2個多小時內共發生4宗劫案,造成2人受傷。警方懷疑是同一犯罪集團所為,正追緝4名在逃疑犯。 日本傳媒引述警方表示,今天凌晨4時左右,一名60多歲男子在橫濱市一間醫院附近的道路上,被4名乘坐電單車到場的劫匪襲擊受傷,錢包被搶走。大約50分鐘後,橫濱市另一條街上亦發生劫案;再大約30分鐘後,一名50多歲男子亦在市內街上,被4名乘坐電單車到場的劫匪襲擊受傷,身上現金被搶走。 大約1個小時後,東京都町田市亦發生類似劫案,一名40多歲男子被搶去現金。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法官採納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刑期分級,其中首被告戴耀廷,連同第二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及第四被告鍾錦麟,被列為案件的首要分子。其餘被告全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 戴耀廷被判囚10年;區諾軒獲刑期扣減,判監6年9個月;趙家賢和鍾錦麟分別判監7年以及6年1個月。其他參加者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法官認為戴耀廷是案件的主腦,為有意行使預算案否決權的人士提供了必要平台,在其他組織者退出後,仍沒有終止初選計劃。 至於區諾軒,法庭認為他擔任從犯證人,供詞對拼湊案件起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