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強烈反對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指控並予以譴責

保安局強烈反對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就警方今日的執法行動作出毫無理據及失實的指控,並對其罔顧事實、混淆是非的行為予以譴責。 發言人嚴正重申,執法部門一直按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及就有關人士或組織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或背景無關。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 發言人說,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等自由。但市民行使這些自由時,必須遵守法律和在不影響社會秩序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