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譴責團體稱修例限制出入境 斥對免遣返聲請問題視而不見

保安局譴責有團體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的內容和立法目的作出失實描述。資料圖片
保安局譴責有團體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的內容和立法目的作出失實描述。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今日(23日)再次發出嚴正聲明,強烈譴責有團體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的內容和立法目的作出失實描述,歪曲事實,意圖誤導市民,製造恐慌。對於持續有人刻意抹黑,保安局必須強烈譴責,以正視聽。

保安局發言人指,有團體近日對條例草案下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故意曲解為限制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透過情緒化和敵對的言辭,嘗試散播謠言,蠱惑人心,製造社會矛盾,當局對此作出嚴厲譴責,並強調任何人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而市民亦須對誤導和抹黑的信息提高警惕。

發言人稱,條例草案是為更有效處理困擾香港多年的免遣返聲請問題。事實上,現時仍然有超過1.3萬名聲請人逗留在港。在已完成審核的聲請中,99%的個案都不獲確立。政府每年花費大量公帑,近年平均每年約10億元。這些人當中除有「打黑工」外,更有涉嫌搶劫、販毒和傷人等罪行的,社會及立法會都擔心帶來的治安問題。最令人憤慨的是,有關團體對這些嚴重社會問題視而不見,對政府過去屢次悉心解釋聽而不聞,卻採取一貫抹黑的卑劣手法,別有用心攻擊政府解決這困擾香港多年的棘手問題的努力。

發言人表示,就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政府已經多次解釋這做法由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提出,政府須履行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從而提升國際民航保安,便利世界各地出入境管制機關對旅客實施更有效管制。該條文屬賦權條文,在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和生效後,政府需另行制訂附屬法例,訂明系統的具體細節和清晰條文,並需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這點政府已在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中清楚說明,並記錄在案。

發言人重申,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31條所保障。對於個別團體將修訂條例歪曲為褫奪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全屬荒謬,是蓄意抹黑政府的立法工作。我們必須予以指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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