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車溜前撞斃5人 司機涉危駕等7罪 押後11.10再訊

該宗保母車意外造成5人死亡。
該宗保母車意外造成5人死亡。

2018年12月一輛保母車在北角疑無拉手掣溜下斜路,肇事司機以身擋車不果,遭輾傷命危,保母車終撞入人群,釀成5死2傷,但是警方事後沒有控告司機危險駕駛,只是票控他無拉好手掣,最高罰款2000港元及停牌半年。直至今年5月死因庭透過研訊,查找死者的死亡真相時,警方一名道路安全主任在庭上同意相關法例不合時宜,傳票罪未能反映車禍嚴重性,律政司臨近研訊尾聲時申請要重新審視案件。事情峰迴路轉,警方在車禍發生接近4年後,終落案起訴肇事司機5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今日(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66歲被告吳耀宗(報稱是退休人士)需要手持拐杖及由女親友攙扶下出庭應訊,辯方透露被告的傷勢正是案件中意外所造成。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被告在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熙和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小巴,引致何玉珍(女,80歲)、梁洪(男,83歲)、陳瑞意(女,70歲)、楊文根(男,77歲)及Willy Yip(男,89歲,印尼華僑)死亡。被告另被控同日同地,危駕引致雷曉琪及盧永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ESCC 1806/2022

被告吳耀宗(右1)獲准保釋候訊。(楊志權攝)
被告吳耀宗(右1)獲准保釋候訊。(楊志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