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長服金對沖 勞資願「埋枱傾」 強積金研新方向 取消遣散費對沖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工商界及勞工界就強積金對沖問題劍拔弩張,商界今日更舉行「武林大會」表明反對取消對沖的強硬立場,不過商界及勞工界近來傳出取消對沖的新方向,就是只取消對沖遣散費的部分,保留對沖長期服務金;政界消息更指出,這亦是政府的探討方向。工業總會名譽會長劉展灝及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都表示持開放態度探討,但劉展灝擔心此舉亦會增加成本,尤其是經濟環境欠佳,需要大幅裁員時影響更深遠。 記者:林寶怡 特首梁振英二○一二年競選特首時,在競選政綱列明會「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本報早前獨家報道,梁振英在明年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擬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隨即引起商界極大反響,多次表明寸步不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其後宣布,會在即將出台的退休保障諮詢文件中,一併諮詢強積金對沖問題。 僱主須準備額外儲備 據悉商界及勞工界近來流傳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新方向,就是只取消對沖遣散費的部分,保留對沖長期服務金。劉展灝承認市場上的確有流傳相關建議,強積金管理局主席黃友嘉上任後與商會作非正式會面時,雙方亦有探討可否局部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黃國健亦表示,曾聽聞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分開處理的建議是來自黃友嘉。黃友嘉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他是積金局主席,不便評論政策制定的問題。 對只取消對沖遣散費,劉展灝及黃國健都表示持開放態度探討,願意「埋枱傾」,但各有憂慮。劉展灝坦言,按歷年統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佔對沖的比例相若,只取消對沖遣散費,保留對沖長期服務金,不見得可減低對商界的影響。他又指,一旦取消對沖遣散費,意味僱主須準備額外儲備,而所須花的金額是「黑洞」,因為倘若經濟環境欠佳,又或如港交所日前解散整個資料研究部般,涉及較大規模的裁員,屆時不止中小企,連大企業也難以負擔。他說即使僱員可得的最高金額限於三十九萬元,裁走一人尚可負擔,「但如果十個人走就三百九十萬了」。 黃國健則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公式相同,擔心兩者的界定不夠清晰,而且取消對沖遣散費是第一步還是最後一步,至今亦未有人跟勞工界詳細介紹建議,目前談會否接受是言之尚早。他又批評商界在取消強積金對沖一事上太情緒化,毫不理性,冀公開諮詢後能對商界施壓。 商界今向政府施壓 商界今日率先出擊向政府施壓,經民聯聯同六大商會,即總商會、工業總會、中華總商會、廠商會、地產建設商會及中華出入口商會,以及僱主聯會、零售管理協會等十四個機構,在會展舉行「強積金對沖機制論壇」,表明反對取消對沖的強硬立場,並邀得前中大校長兼經濟學家劉遵義、總商會常務副主席吳天海及黃友嘉擔任主講嘉賓。 僱員領取遣散費 及長期服務金條件 遣散費 受僱期:連續受僱不少於24個月 資格 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因裁員而未有續約 僱員遭停工 長期服務金 受僱期: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 資格 非基於裁員或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而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在職期間身故 因健康理由辭職 年滿65歲因年老而辭職 註:僱員在同一時間,只能 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 務金補償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計算方法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僱員亦可選擇以他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註: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月薪上限為$22,500,僱員可得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最高款額為39萬元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