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再回應通緝陳同佳 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蔡英文今日再次回應陳同佳(圖)案。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在台灣,總統蔡英文今日再次回應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擬赴台自首一事,指依台灣法律,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蔡英文表示,香港政府不願意對陳同佳案行使司法管轄權,由台灣政府行使,就該按照台灣的法律;依台灣法律,陳同佳是被通緝,只有逮捕沒有自首,這不是障礙,是依法行事。 對於港府本月25日針對陳同佳案發出聲明,希望台灣拿出誠意,盡快掃除陳同佳入台障礙。 蔡英文早上出席活動後受訪時表示,台灣從頭到尾講的就是對此案的管轄權問題、對當事人司法正義的問題,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處理。 蔡英文指,本來預期港府或許願意考慮行使司法管轄權,但是香港不願意,既然由台灣政府行使管轄權,就應該按照台灣的法律。在台灣行使司法管轄權上,陳同佳已經是被通緝的疑犯,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這不是甚麼障礙,就是依法行事、法律的要求,台灣行使管轄權上必要遵守的法律。 另外,蔡英文表示,此事已由台灣司法機關接手,一切請香港按照台灣的體制、台灣的法律辦理,既然香港政府決定不行使司法管轄權,希望趕快把人跟相關事證交給台灣,讓刑事追訴跟未來審判有充足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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