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 控方改控意圖傷人轉介區院審

被告被改控三項意圖傷人罪。

【星島日報報道】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疑兇在羅湖入境時遭警方逮捕後,現被控三項傷人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二次提堂。控方將修改控罪為有意圖而傷人,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11月5日以取得轉介文件,其間被告繼續還柙監房。 被告洪震(50歲,導遊)被控三項傷人罪,指他於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 控方今指案情嚴重,在取得法律意見後,原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提控的三項傷人罪,將會改控《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即有意圖而傷人罪,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法庭記者:黃雅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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