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擲汽油彈 判囚38個月

當日旺角多處遭縱火及被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當日旺角多處遭縱火及被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示威者於去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及後示威活動期間,1名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辯方今午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亦答應會於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被告,法官姚勳智終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

辯方呈上被告父母、前僱主、律師和議員的求情信,指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現已深切反省知道錯誤,願意承擔責任,前僱主亦賞識其工作,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辯方再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雖其行為、人際關係不佳,為人自我中心不成熟,惟發現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故能解釋上述情況,認為藉心理治療可改善情況,減低重犯機會。

姚官聽畢求情後指出被告干犯非常嚴重控罪,可造成傷亡,且犯案有預謀。姚官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背景和求情後扣減至4年9個月,再扣減認罪3份之1刑期折扣,最後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

23歲被告鄺文浚承認於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輛警車 AM7051,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並罔顧駕駛該警車的警員的生命是否會因此而受到危害。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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