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帶胡椒噴劑藏他人身分證 運輸工還押候訊

市民上月發起「黎明行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市民上月發起名為「黎明行動」的不合作運動,其中一名內地人聲稱擔心近日示威活動,故此帶備胡椒噴劑傍身,他被控一項管有他人身分證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期間被告須還押。 來自內地的22歲運輸工人秦強,被控於今年11月12日在中環永樂街117號文樂商業大廈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屬於葉朗楓的身分證;及於同日在中環中港道2號中區警署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胡椒噴霧。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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