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指應讓監警會發揮職能 李家超:屬實投訴數字低反映警隊專業

李家超指,質疑監警會獨立性是對克盡厥職成員欠公允。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議員許智峯今早質詢時因改字眼,引發小插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度暫停會議。立法會之後恢復會議。梁君彥表示,酌情容許許智峯重新朗讀符合文本字眼的質詢內容,恢復涉及關注政府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口頭質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監警會已經與警方舉行多次工作會議,警方亦提供警務行動資料,政府會全面配合監警會工作,而監警會工作目的及性質,與獨立調查有分別,監警會有法定職能及經驗,應該按既定機制讓監警會發揮職能。 許智峯認為,投訴警察課涉及警員毆打的屬實投訴比率甚低,質疑監警會沒有可能調查警暴核心,監警會欠缺公信力,令市民欠缺信心,有民主派議員批評政府怕了警隊,不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實政圓桌田北辰亦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可以調查示威者資金來源及政府責任,與監警會工作不重疊,而監警會海外專家已表示權力不足,質疑政府為何要拖延。 李家超回應指,監警會一直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全面監察和審核投訴警察課的工作,部份人對監警會獨立性的質疑,是對克盡厥職的成員和觀察員有欠公允。對於有意見希望成立不同的委員會,李家超說,應該讓既定的機制發揮職能。 他又表示,自15/16年度起的3個年度,投訴警察課每年度接獲涉及毆打指控的投訴,有181宗至346宗,其中獲證明屬實的投訴每年有0至1宗,認為反映警隊是專業優秀的團隊。 李家超指出,自今年6月9日至今,本港發生了共超過800場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因應公眾對警方在大型公眾活動中的執法行動的關注,監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賦予的權力,成立了專案組和國際專家小組,主動審視6月9日起在本港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以及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並將分階段向公眾公布進展。監警會表示,將竭力於原定期內(即2020年初),就審視工作向行政長官提交首個階段性報告,及公布詳情。 在2015╱16、2016╱17及2017╱18年度,警方投訴警察課共處理3 360項、2 807項和2 872項指控,當中「獲證明屬實」的指控分別有81項、49項和68項,佔當年全部指控的百分之2.4、百分之1.7和百分之2.4。涉及「毆打」的指控分別有346項、245項和181項,當中「獲證明屬實」的分別有1項、0項和1項,佔「毆打」指控總數的百分之零點3、百分之0和百分之0.6。 據監警會公布,截至本年10月4日,監警會共接獲超過1.18萬份,包含超過4.14萬個項目的資料。而截至本年11月18日,大型公眾活動所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分別為372宗及762宗。每一宗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均由監警會及會方120名觀察員密切監察。 建立時間13:23 更新時間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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