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警察宿舍外藏腐液 2男女生准保釋

案件今再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1月18日,一對男女在葵涌紀律部隊宿舍附近被休班警員截查,兩人疑被搜出藏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女子再被加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今再度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羅德泉裁判官下令兩名被告須維持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兩名被告為17歲中五生冼振傑及20歲大學一年級生湯嘉欣。兩人被控在去年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附近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瓶高濃度腐蝕性液體,樽外用紗布包裹着一片懷疑漂白錠。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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