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黎棟國指警員開槍合情理乎指引 鄧竟成:應了解警方行動因果

鄧竟成(左);黎棟國(右)。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十一國慶日港九新界都爆發衝突,警方昨日在處理多區衝突期間,共開了6發實彈,其中一名中五男生示威者中槍受傷。正在北京的前警務處長鄧竟成表示,不應針對警方行動,社會應先了解因果。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指,警員做法是合情、合理及合乎指引。 鄧竟成無評論中五生示威者被開槍打中左胸是否符合警隊指引,他說,要由警務處回應,對於警方在記者會上用電光火石形容開槍,他說,市民大眾都要翻看幾次片段,才了解現場情況,認為警方說法是無可厚非。他說,有信心警隊有能力處理目前情況,認為現時社會首要回復安定,不能單靠警方執法,而是應靠市民大眾守法。 黎棟國則指,警員昨日開槍擊中一名中五生示威者,做法是合情、合理及合乎指引。他說,當時警員左手手持長槍,右手手持短槍,即使使用警棍和胡椒噴霧的使用距離,都未必及得上對方的鐵通,當時面對被包圍及同僚倒地被襲擊的情況,認為任何一名警員都會拔槍戒備,之後是在電光火石時鳴槍。 他又說,警員使用槍械的目標,是擊中目標制止襲擊行為,不能在選擇擊中目標那一部分,又指在開槍後,警員已盡力令傷者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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