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0歲女生被控暴動罪准到波蘭留學 官指證據非「強而有力」

李倩瑩准到波蘭留學。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大班示威者在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門外集結,以雷射筆照射警署內的警員,其中五人涉嫌離隊並掟石頭入警署。其中被捕的一名20歲女學生被控一項暴動罪,九城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批准她保釋外出,但拒絕其離港交流的申請。高等法院邱智立法官今考慮現有證據後,批准她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到波蘭留學進修,亦批准她毋須出席11月11日的聆訊。 邱智立法官觀看律政司提供的有關片段後,認為現時證據並非律政司所指的「強而有力」,而且指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故批准李倩瑩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以2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獲准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2月4日離港到波蘭進修,需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六時的宵禁令,每逢星期一晚上六時至九時到馬鞍山警署報道,需居住於申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於二十四小時內告知警方。 二十歲女學生李倩瑩被控於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在‪九龍深水埗欽州街‬深水埗警署對面,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劉曉曦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