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選舉條例修正案容許選委以選民身分提名一名候選人

政府為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提出數項修正案,包括容許選委在所屬選區,以地方選民身分,提名一名候選人,並以選委身分提名任何地方選區的另一候選人。 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關注,按有關安排,有1500名選委合共可能會提名大量候選人。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就認為,政府的修訂合理,有助選委按每個法定身份獲得提名機會。 律政司署理律政專員梅基發指,與中央部門溝通過後,得悉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二,並無限制選委行使地區選民的身分提名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