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警察通例】多個傳媒工會嚴正抗議 促取消修訂

記協與攝記協聯同多個傳媒工會召開記者會,嚴正抗議警方單方面作出修訂。
記協與攝記協聯同多個傳媒工會召開記者會,嚴正抗議警方單方面作出修訂。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為向政府新聞處登記的媒體等,不再認可由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會員證。記協、攝記協會聯同多個傳媒工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嚴正抗議。

多個工會質疑警方單方面作出修訂,規定傳媒機構必須獲准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登記的工作人員才被認可,變相由官方界定何謂記者,認為是為實行官方發牌制度鋪路,嚴重侵犯採訪及新聞自由,重申《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不容警方透過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損害港人本身享有的權利。

多個工會要求立即取消修訂的「傳媒代表」定義,否則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處理。

工會又要求警方,停止劃設採訪區及篩選傳媒入採訪區的做法,要求警方真誠實踐「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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