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奪女友的女兒初夜 兩項強姦罪成候懲

【on.cc東網專訊】有毆打女友女兒前科的倉務員,被指在兩年多前強姦當時18歲的女友女兒,奪去對方初夜。在之後的5個月,他又再4次強姦對方。該名倉務員否認5項強姦罪,案件在高院審訊,7人陪審團今(8日)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其中2項強姦罪成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8月20日聽取求情及判刑,期間為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及被告的背景報告。至於被告早前承認虐打事主的2項毆打罪亦會於同日一併處理。

現年42歲的被告,被控於2018年某日至2019年4月28日,5度在18歲女事主X的外婆住所強姦X。控方今日交代被告的背景,指被告在香港出生,初中教育程度,過去有3段婚姻,直至2017年與X的母親交往。本案是他初次犯案。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X的生父在她12歲時離世,X於宿舍居住,直至年滿16歲後搬回與母同住,當時母親已與被告同居且誕下一女。2018年年底,被告與X同去X外婆家組裝睡床,當時單位只有他們兩人,被告帶X入房,要其坐在床邊,之後便強行把X推落床並強姦她,期間被告更稱「都話你要畀我啦」。

事後X懾於被告的淫威選擇啞忍,惟數月內再遭被告4度在外婆家以同樣手法強姦。最後一次強姦事件發生於2019年4月28日。X覺得母親與被告關係好,一直不敢把事件告訴母親,她選擇將事告訴其工作之漢堡包店的兩名經理,並在對方鼓勵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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