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管士巴拿罪成 被判220小時社服令

【on.cc東網專訊】前年11月3日全港各區有示威遊行,一名倉務員被指管有一支士巴拿。他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25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履行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彭亮廷接納感化官指,被告不成熟且易受他人影響,不過相信他在還押2周期間已當頭棒喝,似乎已有所醒覺及頓悟,故決定判較長時間的社服令。

20歲被告劉家濠,報稱倉務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沙田正街希爾頓中心、香港紅十字會白普理沙田中心至獅子山隧道公路的香港聖經研習中心對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保管或控制一支士巴拿。案情指,被告當日在希爾頓中心的天橋底被警方截查,但他一直跑到城門河對岸,最終被發現身懷一支士巴拿。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報告正面,獲感化官讚揚有禮及有悔意。被告在還押期間已經深切反省,十分後悔,承認自己受社會風氣及朋輩影響而犯錯。律師希望法庭依從感化官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讓被告在反省之餘,亦可以對社會作出無償建設。

裁判官指,案發時是反修例運動的高峰期,當日沙田港鐵站有連串破壞事件,而被告的背囊內帶有黑色口罩、黑色帽、黑色面巾等物品。不過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經參與該些事件,而被告被捕時亦沒有蒙面,認為本案情況未算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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