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和尚」違逗留條件囚兩月 官斥「有辱佛門」

翁靜晶(左二)向「假和尚」李思虎購買佛珠。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以旅客身分來港的「假和尚」李思虎(49歲),上周五6月10日向途人兜售佛珠,被「佛門警訊」成員放蛇成功,律師翁靜晶更喬裝金髮外籍人士。李思虎今在沙田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囚兩個月。馬漢璋主任裁判官斥責被告「有辱佛門」,影響大眾對內地僧侶的印象。 被告是湖北人,報稱已離婚的裝修散工,承認上周五晚上10時許在中環蘭桂坊附近,身穿黃色僧袍向途人兜售兩條佛珠,收取50元現金,違反逗留條件中「不可以旅客身分來港經營售賣飾物的業務」罪。求情指李坦白認罪、無案底,06年因交通意外做過腦手術,辯方律師稱即使詢問多次,被告仍不透露犯事原因。馬官質疑「你真係裝修工人?你穿僧袍是想誤導人?」,李用普通話回說「我文化水平低,看不懂經文,是誤導人」。 李思虎指被搜出的112串彩色佛珠,是由內地廟寺免費取得,李繼而來港轉售。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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