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召鄭若驊議案被否決 周浩鼎未有避席投反對票 謝偉俊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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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動議要求傳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律政司在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UGL案,到立法會出示相關文件、作證和提供證據以解釋決定。議案今早在分組點票下,在功能組別以9票贊成、24票反對;地區直選以15票贊成、16票反對、1票棄權被否決。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新民黨容海恩、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未有投票;身兼立法會UGL調查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投棄權票。

捲入風波的民建聯周浩鼎,未有參與辯論,但他今早在投票前現身會議廳。公民黨譚文豪隨即質疑周浩鼎有利益衝突,但周浩鼎最終投了反對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總結發言時,再次批評議案干涉律政司檢控決定,稱行政機關或議會施加政治壓力,會違反《基本法》第63條,「如果通過這個議案,會造成公審,破壞法治,為司法工作帶來極大衝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批評議案干涉檢控決定,「如果通過這個議案,會造成公審,破壞法治,為司法工作帶來極大衝擊。」何君健攝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批評議案干涉檢控決定,「如果通過這個議案,會造成公審,破壞法治,為司法工作帶來極大衝擊。」何君健攝

立法會UGL案專責委員會前委員周浩鼎,在2017年5月被揭發將委員會文件交予梁振英任內的特首辦修改,周浩鼎與梁振英被懷疑干預立法會調查,律政司上月的聲明指:「有關周浩鼎提交『專責委員會』關於主要研究範疇的修訂來自梁振英,這些修訂並不會影響『專責委員會』的正常運作。故此,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種不當行為嚴重至足以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周浩鼎沒有參與議案辯論,但周浩鼎卻在今早投票前現身會議廳。公民黨譚文豪隨即質疑周浩鼎在此議案中是否有利益衝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要否要作利益申報或參與投票,皆由議員自行決定。周浩鼎最終投了反對票。

鄭若驊在總結發言時稱,議案提及的《基本法》第73條第5項(立法會的職權包括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及10項(行使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不適用於基本法第6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稱行政機關或議會施加政治壓力,會違反63條,「今日呢個議案正正喺希望對檢控決定進行干涉。」

民建聯周浩鼎今日未有參與辯論,在投票前才現身會議廳,最終投下反對票。何君健攝
民建聯周浩鼎今日未有參與辯論,在投票前才現身會議廳,最終投下反對票。何君健攝

提及外判取獨立意見,鄭若驊再稱「從來不是但凡案件性質敏感,或者但凡涉及高職人員就必須外判」,又指是否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是一個專業判斷。鄭又指,過去曾有涉及高職人員的案件同樣沒尋求外間意見,檢控決定只由律政司內部人員作出,但不會為每一案件作聲明,所以沒有公開。在回應「予人有偏頗觀感」時,鄭若驊說法律上有「Apparent Bias」的準則,若處理案件者與涉案人士有關,就會退出案件。鄭若驊又反問議員:「如果律政司是有能力處理某一個案件,又沒有特別難的問題,又沒有特殊的案情,那為甚麼需要再外判?」

至於民主派要求律政司交代不檢控理由,鄭若驊指《檢控守則》規定檢控決定的理由只可以引用一般的原則,而不應該交代個別案件的詳情。鄭特地引用《檢控守則》裡第23點第4段C項:「給予理由可能有違公眾利益或並不適當,尤其是在決定不提出檢控時,案件備受公眾討論,可能構成公審,導致沒有刑事司法程序保障。」鄭續說:「如果通過這個議案,會造成公審,破壞法治,為司法工作帶來極大衝擊。」又指正有人司法覆核律政司決定,並不適宜公開細節。

公民黨郭榮鏗提出,要求鄭若驊就律政司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一案,出示相關文件及證據的議案,在功能組別及直選分組投票均被否決。何君健攝
公民黨郭榮鏗提出,要求鄭若驊就律政司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一案,出示相關文件及證據的議案,在功能組別及直選分組投票均被否決。何君健攝

回應民主派所說的「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seen to be done(公義不止要彰顯,其彰顯更要人所皆見)」鄭若驊稱,希望大家記得:「The benefit of justice being seen to be done must not be allowed to result in justice not being done(不能為求人前彰顯公義,而導致公義無法施行)」。

建制派何君堯發言時,引用基本法第63條及基本法第8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律政司的決定不應摻入政治,因此稱「(議案)要求完全冇法律依據」。何指責民主派的行為是「政治上的追殺」,「成日話依法辦事,其實對基本法充滿敵意」。

何君堯提及基本法裡對律政司的凌駕性條款,「雖然不受干涉,但始終都要面對最終的政治結果,若果做得不好,因為中央政府對於香港特區的主要官員,絕對有權可隨時免任任何一個官員去履行他們的職責。」何君健攝
何君堯提及基本法裡對律政司的凌駕性條款,「雖然不受干涉,但始終都要面對最終的政治結果,若果做得不好,因為中央政府對於香港特區的主要官員,絕對有權可隨時免任任何一個官員去履行他們的職責。」何君健攝

何君堯接著亦提及《基本法》裡對律政司的凌駕性條款,「雖然不受干涉,但始終都要面對最終的政治結果,若果做得不好,因為中央政府對於香港特區的主要官員,絕對有權可隨時免任任何一個官員去履行他們的職責……同樣在我們的司法系統裡,雖然終審法院持有最後的終審權,但當在《基本法》上有問題,人大常委有絕對權。」

民主派方面,議會陣線區諾軒引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等案件為例,反問何君堯為何在這些案件上又有尋求獨立意見,指就算律政司能力足夠,亦要考慮慣例問題。區又指:「我覺得呢個議會好虛偽,心知肚明,好多建制派議員喺幕後一再話,鄭若驊咁樣做就蠢啦,搵(獨立法律意見)有咩咁大不了啫。」議會陣線朱凱迪表示,律政司的決定顯然涉及政治考慮,「唔告係政府決定,但向公眾展示你嘅決定時,唔好傷害我哋嘅制度。」

郭榮鏗表示,UGL在2016年被收購,其後與禮頓屬一集團,將軍澳藍田隊道、沙中線等建築工程均由禮頓承辦,港鐵前主席又是UGL非執行董事錢果豐,律政司至少要交代是否有問過梁振英與UGL的關連。他又指,按律政司現時邏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是「坐冤獄」,因為當時許仕仁案中終審庭的判詞提及,沒有利益申報本身已可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郭又質疑以一張紙交代不檢控的決定太少,「你做仲裁官,自己都唔會只出一頁紙的裁決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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