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通】人行頒布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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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為規範開展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起草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文件提到,「債券通」包括「北向通」及「南向通」。而現時符合人行要求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北向通」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標的債券是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種,並且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央行指,境外投資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幣或外匯投資債券通,使用外匯投資,可通過債券持有人在香港結算行辦理外匯資金兌換。香港結算行由此所產生的頭寸,可到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債券到期或賣出後,原則上應兌換回外匯。「北向通」下的資金兌換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 另外,人行會依法對「北向通」進行監督管理,並與香港金管局及其他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管合作安排,共同維護投資者跨境投資的合法權益,加強反洗錢監管,防範進行違法違規套利套匯等活動。(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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