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青駕駛會稱九成殘疾泊位被灰證人士使用 做法不公平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表示,運輸署2021年容許司機申請證明書,接載行動不便人士時使用路旁殘疾專用泊位,證明書俗稱「灰證」。截至去年11月,運輸署共簽發2729張「灰證」,但路旁殘疾泊位只有522個,泊位供不應求情況更嚴重,被濫用情況亦增加。 傷青駕駛會副主席江昌平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九成的路旁殘疾泊位也是被「灰證」人士使用,「藍證」人士即傷殘司機更加無法使用殘疾泊位,而「藍證」司機難以使用普通私家車泊位。他表示,目前無規定「灰證」車輛使用殘疾泊位時,一定要有殘疾人士在車上,認為做法很不公平。他不滿運輸署推出「灰證」前,沒有跟持份者溝通。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弱能人士及照顧者交通需要工作小組召集人滕張幗駿表示,曾經向運輸署建議「證跟人走」,只得一張「灰證」跟隨著殘疾人士。 曾就有關問題提出質詢的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表示,現時路旁殘疾泊位供求失衡,使用人士資格需要檢討。她說,收到不同的「藍證」人士反映,路旁殘疾泊位有明顯濫用情況,例如有持「灰證」車輛在殘疾車位泊過夜。她說,運輸署回覆她表示,今年下半年會推出智能咪錶,會打擊殘疾泊位濫用黑點,為確保「灰證」人士是接載傷殘人士出行,或要求需以傷殘人士個人八達通拍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