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襲擊 控方指被告以垃圾桶襲擊黑衣人

【Now新聞台】721元朗襲擊,兩名男子被控暴動罪提堂。控方指,兩人當日被拍攝到與幾十名白衣人在元朗站聚集,其中一人用垃圾桶蓋襲擊黑衣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底,並批准兩人保釋。

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

54歲男子王志榮是運輸公司司東主,亦是元朗居民;而48歲男子黃英傑是電力工程公司東主,住在天水圍。

兩人被控暴動罪,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宣讀案情指,上月21日晚上十時許,約五十名白衣人,包括兩名被告,被拍攝到在港鐵元朗站聚集。當時白衣人手持藤條及木棍,追打懷疑參與了反修例遊行的黑衣人;而王志榮被拍攝到在大堂手持垃圾桶蓋襲擊黑衣人。

及後白衣人追打到列車,一名男子下跪求饒時,王志榮被拍攝到身處白衣人附近。

王志榮翌日被捕後,警方在他的寓所找到與事發時衣著脗合的褲及鞋。至於次被告黃英傑亦被拍攝到案發時身處元朗站,與其他人發生口角,當時他並無戴上口罩。 他在8月3日前往羅湖離港時被捕。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又反對兩人保釋,原因是案情嚴重,白衣人手持籐條襲擊市民逾半小時,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

裁判官接納押後案件,但認為無證據顯示兩人有機會濳逃,批准以3萬元保釋,晚上禁止外出,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禁止兩人在元朗站五十米範圍內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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