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兩生罪不成立

郭賀彬(左)及陳明鳳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3月初「光復屯門」行動爆發警民衝突,中三學生郭賀彬(16歲)及理工大學三年級女生陳明鳳(21歲)分別涉襲警及阻差辦公,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蘇啟昌裁決指,警長郭劍威聲稱只知當時有人聚集,但不知原因,蘇官指郭劍威作為小隊隊長,說法不盡不實。 另蘇官反覆觀看辯方呈堂影片後,一警長捉住被告郭賀彬後,他並無反抗,後郭劍威從被告身後經過,用右手搥落被告。期間另一被告陳明鳳一直沒有站在前方,沒有拉扯動作。 蘇官續指,警員鍾浩揚供稱郭賀彬首次出現至被捕約半分鐘,但片段顯示只有約5秒,女警吳銘怡亦同稱涉時半分鐘,認為憑主觀判斷時間未免失準,但二人同時估計半分鐘,感到奇怪。 法庭記者: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