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不滿當局不接納同性婚姻提覆核

自02年加入政府的男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去年與其男性伴侶於新西蘭註冊結婚。他去信就其結婚事宜知會公務員事務局,惟局方回信指不認可他於境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本港《婚姻條例》僅涵蓋一男一女的婚姻。他就上個年度申報稅項時,又發現稅務局不接受他以已婚人士身分報稅,去信稅務局提及有關事宜。獲局方回覆本港《稅務條例》下的婚姻指「一夫一妻」,故同性婚姻不符合條件,會以單身人士身分計算其稅項。 申請人梁俊光(譯音)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控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及稅務局局長。他指兩局不接納其婚姻,令他失去身為公務員應該享有的已婚福利,及失去已婚人士在繳稅時應該獲得的寬減,違背政府提倡的反性向歧視政策及違反《基本法》等。 他現要求法庭聲明其同性婚姻符合有關條例所指的婚姻,他可享有與異性已婚人士享有的同等福利。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