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主任涉偷拍女子私密部位等 辯方申押後與控方商討 承諾「最後一次」
2021 年 10 月,一名 37 歲的入境事務主任涉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並兩度於網上發布該影像。被告被控 1 項窺淫罪和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案件周一(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續與控方作控罪商討;控方不反對押後及擔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關注本案於 5 月已提堂,當時控方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稱兩次商討仍遭拒,「今次係最務實嘅條件……承諾必然係最後一次押後」。
官最終批准押後至 12 月 8 日,指「下一次我會直接問你認罪定唔認罪」,被告續保釋。
被告被控 3 罪
被告唐嘉麒(37 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 3 罪,首項為窺淫罪,指他於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香港半山區西摩道一住宅某室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 X 的私密部位,而 X 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待的情況,而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其餘兩項控罪為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指他於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及 22 日,在香港發布 X 的影像,而該影像源自於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AB(1) 條所訂罪行, 以及他知道該影像源自干犯指明罪行,或罔顧該影像是否源自干犯指明罪行,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發布。
案件編號:ESCC112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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