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修訂條例通過 團體批評建制派沒要求政府澄清疑慮

入境修訂條例通過 團體批評建制派沒要求政府澄清疑慮

立法會通過涉及修訂入境處處理酷刑聲請及上訴委員會程序的《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同時賦權政府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向入境處通報乘客資料,同時授權入境處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

當局強調,實行有關措施時會制訂附屬法例,並列明只針對入境本港的航班。本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認為,只要主體法例賦予當局的權力,當局始終有機會使用,附屬法例限制並不足夠。

她指出,單憑政府單方面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說法,就以為可以保障市民權利,是荒謬及不理想,質疑日後會否有香港人出外後,因為條例而被禁止入境返港。

「關注鎖港條例工會聯合陣線」發言人鄧建華表示,建制派在審議期間只顧批評團體的質疑,不單只沒有要求政府澄清疑慮,反而和應政府對團體的譴責。

對於政府表明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質疑說法,並指出同樣由《基本法》保障的集會自由,市民在過去一年都沒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