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兩人員收友好送物品 查錫我倡交代雙方如何友好

入境處兩人員收友好送物品 查錫我倡交代雙方如何友好

《立場新聞》報道,兩名入境處官員收取標價超過3千元的食物籃,入境處確認,兩名人員曾在傳統節日收取私交友好送出的物品,早前收到傳媒查詢後已即時匯報,但雙方並無公務往來,價值亦沒有超出規定,所以並無申報。

曾出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表面看事件並無問題,因禮物無超限額、屬私交好友趁節日送禮,但他認為事件給予市民的觀感不佳,因為並非禮物不超過3000元便可收取,法例精神是要求公務員提高警覺,不應容易收取利益。

查錫我又認為,今次事件上,當局應清楚交代究竟包括雙方如何友好、禮物屬於私人或公司出錢、是否屬於首次送禮、相關官員有無回禮、入境處與涉事公司有無公務往來等。他指出,如果部門與涉事公司有公務來往,官員收禮便需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