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稱與律師會及國際公證人協會探討定期對比名單

審計署新一份報告發現,截至去年11月底,2277名獲入境處委任的婚姻監禮人當中,有34人並非持執業證書的律師或公證人。身兼婚姻監禮人的律師劉健儀估計,有半退休的律師忘記續期執業證書,導致出現有關情況,又指根據《婚姻條例》,婚姻是否有效,不會受婚姻監禮人的委任有瑕疵所影響。 審計署報告指出,根據《婚姻條例》,婚姻監禮人如果不再符合條例訂明的任何條件,要在14日內以書面通知登記官。入境處現行做法是,婚姻監禮人名單每次更新後,會轉交名單予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通常每年4至5次,如果會員執業資格有變,兩個團體會通知入境處。 審計署在報告建議,入境處需要採取措施,確保婚姻監禮人名單上人士,均符合《婚姻條例》。入境處表示,十分倚賴婚姻監禮人申報,以及律師會及國際公證人協會提供資料,會與兩個專業團體探討可行措施,改善現行機制,包括探討定期對比雙方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