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布更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細節

內地公布更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細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及中國證監會廣東地區分支機構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額上限及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發布的徵求意見稿顯示,分別對北向通淨流入及南向通淨流出總額,以及單個投資者投資總額實行上限管理。當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達到上限時,內地代銷銀行只可辦理資金跨境匯出,不可辦理資金跨境匯入業務。當南向通資金跨境淨流出達到上限時,內地合作銀行只可辦理資金跨境匯入,不可辦理資金跨境匯出業務。 徵求意見稿又提到,人行將根據跨境資金流動形勢,對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及單個投資者投資額度進行調整,及時通過人行廣州分行同深圳市中心支行官方網頁公布。 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個人投資者額度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