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及澳門抵港須驗疫3次 自台灣入境坐14日疫監及監察一周

【on.cc東網專訊】新冠肺炎疫情復熾,政府今日(31日)宣布,將由本周六(2月5日)起,調整曾逗留內地和澳門的抵港人士接受檢測的安排。從台灣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亦會同時調整為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及其後再接受7天的自行監察。

新安排實施後,所有於1月18日或之後到達香港,並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逗留內地或澳門的人士,不論是經陸路口岸或機場抵港,其相應的強制檢測次數將調整為3次。他們須於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其中第12天的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此安排適用於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而須接受7天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未完成接種疫苗而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人士。

現時,所有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港當天或之前3天內接受檢測並取得無染疫證明。此外,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人士在登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天或之前3天內進行的病毒檢測證明。所有經機場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港當天接受「檢測待行」,其無染疫結果獲確認後方可離開。

新安排將以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當天作第一天起計,若抵港日期為2月5日,其第3天檢測應於2月7日,第5天檢測應於2月9日,而第12天檢測則須於2月16日進行。作為過渡安排,如相關人士在1月18日至1月25日期間抵港,並已在抵港第12天或第16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將獲視為已完成強制檢測的要求。

另外,本周六起,過去14天曾逗留台灣的香港居民在抵港後須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其間接受6次檢測,隨後進行7天自行監察。他們並須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其中第19天的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至於從台灣來港的非香港居民,他們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方可登機來港,檢疫與檢測安排與香港居民相同;而未完成疫苗接種的非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入境。

就2月5日前從台灣抵港,並在2月5日或之後仍須按原有檢疫令而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第15天至第21天檢疫的人士,衞生署會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地進行檢測。若他們獲得無染疫結果,並已完成最少14天的檢疫,便可陸續獲安排離開指定檢疫酒店。有關人士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後須於抵港第15天至第21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香港疫慌》專頁: http://hk.on.cc/fea/hk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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