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名嘴走私香煙來港判囚1個月

證物玩具車盒。邱蔚怡攝

前央視名嘴、現鳳凰衛視主持馬斌(42歲)本月4日疑將兩條香煙藏在玩具車盒內,經羅湖關口走私來港。控方指被告刻意用玩具車的說明書和紙皮掩蓋香煙,辯方雖承認是被告吩咐玩具店職員將香煙放在盒內,但不知對方怎樣擺放。被告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判罰款5500元,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 控方呈上證物時解釋,其中一條香煙用玩具車說明書包裹著,另一條則被紙皮覆蓋,裁判官問如不打開,是否看不到裡面的香煙?控方認同,又引述被告口供指他吩咐玩具店職員將香煙放在玩具盒內。辯方解釋被告先買了兩條香煙,再買玩具車給兒子,但店員用繩綁起玩具車令他感覺「𠝹手」,加上其手提包只有一寸大,放不下香煙,遂吩咐店員將香煙放在盒內,放便攜帶。後來被告去提款,回來時店員已經包裝好,他亦沒有檢查。 控方再質疑被告在供詞中沒有提及如何包裝香煙是店員的主意,亦沒提到店員處理香煙期間曾離開。辯方則解釋被告是「行外人」,當時海關關員沒有追問,他亦沒有律師協助,故不懂作全面辯解。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承認一時大意,事後感到遺憾,但強調店員誤解了被告的意思,才將香煙藏起來。裁判官指以工作簽證來港的被告,是代表國家來港工作,應言行謹慎,以身作則,又指他最清楚香煙如何擺放,惟不抹殺是他一時大意,沒有檢查清楚,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兩項控罪共判罰款5500元,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 法庭記者: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