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客法庭拍照 辯方憂陪審員曝光

食環署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張文毅供稱,有小販以載有滾油的小販車撞向食環職員方向。(余嘉桐攝)

【經濟日報專訊】本民前的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旺角暴亂昨續審,審訊期間有內地遊客涉庭內拍照及傳微信,法官向陪審團透露事件,指相信對方非針對陪審員,屬無心之失,又着陪審員毋須擔心。 法官昨於審訊期間得知拍攝事件後,於陪審團避席下處理開庭,並傳召目擊事件女子講述經過。該女子稱獲友人告知,一名男子昨於開審前拍攝庭內情況,她其後一直留意對方,發現他一度於陪審員步入法庭時打開手機拍攝功能,但因遭她注視而作罷,但他於傳召證人時再拍照,及曾將相片傳送至微信,法庭執達主任得知事件後,着該男子到庭外處理。 官指無心之失 着陪審員勿擔心 該名執達主任憶述指他告知該男子不可於庭內拍照,並看到其電話內有約7、8張相關相片及一段短片,但看不清畫面,對方則自稱是內地遊客,不知不可拍照,並即時於手機相簿及垃圾桶內刪除相片,其後離開,而執達主任並沒有紀錄對方資料。 控方一度反對向陪審團透露事件,以免妨礙審訊公平進行,辯方則質疑該男子是否真的是內地遊客,擔心事件或令陪審員樣貌於網上被公開,法官最終決定向陪審員透露事件,指對方曾於審訊時,對着法官右邊拍照,事後已主動刪除相片,相信他是不熟悉本港司法系統的無心之失,並非針對任何一位陪審員,且任何人發布非法於法庭內拍攝的照片亦屬違法,着陪審員毋須擔心。而根據庭內座位安排,陪審團座位於法官右邊。 司法機構則回應指,不會就個別個案的處理方法評論,及已將公眾人士被指在庭內拍照的事件轉交警方跟進。 另外,控方昨日又傳召食環署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張文毅作供,張稱前年年初一晚於砵蘭街便裝當值,目擊有數名身穿本民前藍色上衣人士,陪同小販推出小販車至砵蘭街及奶路臣街方向、其中一架小販車上有滾油,該小販更用小販車來回推向食環職員方向約20秒,但該車並沒有接觸到食環職員。 法官:彭寶琴;案件編號:HCCC408/16;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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