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審議國歌法 惡意改歌詞損害莊嚴形象將拘留1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會議,就國歌法進行初次審議。草案加強對國歌奏唱、播放、使用的監督管理,規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歌莊嚴形象,將處以15日以下拘留。在國歌奏唱的形式和禮儀部分,草案規定,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面向國旗。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制定一部專門的國歌法,通過國家立法對國歌的奏唱場合、奏唱禮儀和宣傳教育等進行規範,對於保證憲法的有效實施,增強國歌奏唱的嚴肅性和規範性,維護國家尊嚴,提升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等具有重大意義,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