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將野豬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除名 團體促審慎考慮

內地擬將野豬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除名 團體促審慎考慮

香港野豬問題早前引起議論,內地部分地區亦受野豬問題困擾,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上月調整《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諮詢公眾意見,當中包括提出將野豬從受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移除。

野豬在內地城市出沒,山區就有農田被野豬損毀,曾在西安終南山居住的王先生,見過野豬食農作物,掘挖農田的泥土。早前有農民不滿農作物被野豬破壞影響收成,在3個月內私自獵殺8隻野豬,去年11月被判非法狩獵罪成,判處緩刑,並要向國家賠償,但有內地民眾認為對農民不公平。

內地的綠色和平森林與海洋項目經理潘文婧認為當局要審慎考慮是否將野豬在「三有」名錄中移除,即使將野豬除名,民眾仍然不可以隨意獵殺野豬,預料地方政府能按情況彈性處理當地野豬問題。

她說不應該一刀切視野豬為有害的動物看待,例如野豬挖掘泥土有助植被生長,對生態系統及完整食物鏈都有幫助。至於在人豬衝突較大的地方,即使要進行獵殺,當地部門都應監察數據,適時調整措施,並可以考慮在農地與森林帶之間劃出緩衝區,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據新華社報道,隨著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力度增加,棲息環境改善,不少動物數量有增長。由於野豬繁殖力及適應力強,增長速度快過虎、豹、狼等天敵,活動範圍擴大,野豬嚴重損毀農田、傷人事件增加,影響民眾的生產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