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暑期筍工︰兩日賺六萬元 港女大學生應聘假結婚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欠卡數、想搵快錢、兩日收六萬!」假結婚集團針對港女「月光族」及「購物狂」日增,在網上發布「超級筍工」廣告,又盜用著名律師樓之名,疑哄騙年輕港女與內地男子假結婚來港定居,參與者不乏大學女生。當局強調,事主一旦受騙「成婚」,隨時身陷牢獄,甚至影響日後大好姻緣。 記者:陶法德 假結婚集團在一個尋找暑期工的網頁中,發布「超級筍工」招聘廣告,疑哄騙二十歲以上港女假結婚。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一直關注非本港居民,通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居港權,近期也採取了執法行動,今後更會加緊留意,致力打擊。 根據討論區資料,記者致電自稱負責人的梁先生。他表示,與多家著名律師樓合作,業務是以「婚介形式」幫助內地人來港做生意,完成合約後,即時收取九至十萬元酬勞,強調絕不涉及色情,也不是假結婚,「好多大學生要交學費,亦有欠財務及卡數找我們,下星期就有四個女仔上去(內地)!」 記者追問「婚介形式」是甚麼,梁解釋是在本港律師樓辦理未婚證明,之後帶同住址證明到內地「簽文件」,便完成工作。若早上出發,可即日來回,手續完成便可收取全數酬金,「我們有八至十年經驗,成功率九成九,你放心吧!」記者未及回應,梁已邀約面談講解細節。 聲稱與律師行合作 翌日,記者應約到旺角會面。自稱姓王女職員此時才承認,辦理「婚介文件」即是假結婚,「與廣東男子結婚酬金六萬元,其他省市,例如湖北、黑龍江就十萬元。」 王女又否認可即時收取全數酬金,稱要分期支付,結婚後先付兩萬元,之後分數期支付,待「丈夫」約三年半後取得單程證來港,完成離婚手續後,才支付二萬元尾數。了解詳情後,記者以需時間考慮為由離去。 據悉,以往假結婚集團招聘本港男女與內地人假結婚後,不時拖欠參與者酬金,參與者因自己也犯法,難以報警追討,部分人更因假結婚遭揭發而入獄,也有港女因「丈夫」失蹤等原因,難如期離婚,終拖累自己婚姻。 分期支付 直至獲單程證 法律界人士指出,非本港居民藉假結婚申請來港,以及協助其來港的假配偶,均可能已干犯串謀欺詐、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提供虛假資料、發假誓等罪行,其中若干犯串謀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若干犯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據了解,由二〇一○年至本年六月,入境處已成功檢控超過七百六十名涉及假結婚的人士。上月二十四日,一名假結婚集團主腦至少替二十名內地人安排假結婚,騙取本港居留權,被判監四十八個月;同案十五名香港居民,分別被判監禁九至十五個月不等。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