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委會同意修訂包括不容許議員無經預告而動議議案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同意因應《議事規則》的修訂,批准《內務守則》相關條文亦提出相應修改,即時生效。 修訂包括不再容許議員在委員會會議上,無經預告而動議議案,以及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可酌情調整,相關的辯論時間及發言時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