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並已獲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在公布之日,即今天起施行。 法例列明如果外國違反國際法等,以各種藉口對中國進行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包括不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驅逐出境,查封及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各類財產,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組織、個人與他們進行交易、合作等。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任何人不要幻想讓中國吞下損害自身利益的苦果,對於各種制裁和干涉,中國政府和人民將堅決予以反制,要適時運用法律,開展強而有力的反制裁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