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 十月起內地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規定不得以有損國歌尊嚴的方式奏唱國歌,奏唱時要肅立、舉止莊重,法例將於10月1日起,在內地實施。 人大法工委官員說,會適時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通過本地立法方式予以實施。她說,尊重國歌是對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要求,認為指法例會損害言論自由,是錯誤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