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煥損害「五一八民主運動」犧牲者及遺屬名譽判緩刑

南韓光州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全斗煥涉嫌損害「五一八民主化運動」犧牲者及遺屬名譽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全斗煥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法庭認為,軍方當時曾動用直升機對民眾開槍。審判長還表示,希望對民運負有最大責任的被告,向國民謝罪,但全斗煥在受審期間多次打瞌睡。 全斗煥在2017年出版的回憶錄中聲稱,已故神父曹皮烏斯曾親眼目睹軍方直升機對民眾開槍的指控純屬虛構,批評對方是褻瀆神職的無恥騙子。全斗煥前年被控損害事件中的犧牲者及遺屬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