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聲明 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擔心一旦通過,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的信心。 參與聯署聲明的全體 30 名法律界選委,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前主席陳景生、梁家傑,民主黨的何俊仁以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等。聲明表示,希望政府及各界慎重考慮多個問題,包括香港的引渡安排排除內地,是20多年前立法機關通過逃犯條例時的刻意決定,不是漏洞,原因是憂慮內地的人權保障、司法制度不足。政府今次修訂,未能指出自97年起,情況有何改變以支持背離當年排除內地的安排。 聲明又說,相比修例建議,政府明顯有合適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例如可修例容許香港與台灣商討個案方式移交安排,簽署備忘錄來制定移交殺人案疑犯的一次性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