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參與悼周梓樂集會違限聚令 男被告堅持不出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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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去年5月8日科大學生周梓樂離世半周年,有民眾在旺角等地發起悼念活動。一名14歲少女和年輕男子伍文浩涉嫌當日參與逾百人聚集,今在九龍城法院否認違反「8人限聚令」傳票受審。

督察陳嘉豪憶述,去年8月5日晚上逾百人在旺角惠豐中心外聚集,警方警告後他們部分人移動到亞皆老街百老匯門外聚集成約150人的群組。陳指示警員築起防線後,透過擴音器再三呼籲市民離開但不果,於是展開拘捕行動。但他承認無法認得兩人身分。

警員高龍柱受指示追捕聚集人士,然後在通菜街便利店外包圍部分人,但忘掉大概人數。

開審前裁判官才得悉伍文浩委派代表律師抗辯,並不會出席審訊。律師解釋傳票案件毋須被告出庭,並應法庭要求呈上書面證明,表示自己已獲被告確認。裁判官梁嘉琪不滿律師做法,質疑辯方程序上安排有失公允。梁官認為,辯方應出於禮貌事先向法庭申請,不應開審前一刻才告知控方和法庭,法庭難以單靠律師聲稱的一面之詞,信納被告已確認新安排。法庭須保障被告,獲自己心儀律師代表的權利。

縱使過往有案例指傳票被告毋須應訊,梁官反駁案例均是提訊或答辯等較簡單的法律程序,並不適合審訊。法庭擔心被告沒有參與審訊,沒法即時給予代表律師指示,包括是否傳召證人或盤問方向等,倘若因此押後則浪費法庭時間。另外被告涉嫌觸犯的違反限聚令,最高刑罰包括囚禁,故有一定嚴重性。假若被告在缺席的情況下被定罪,相信他對審訊內容會有一定關注。

最終伍文浩透過律師表示,堅持不出席審訊。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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